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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汾市外事旅游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07-09-13 16:15:12  您是本文的第位读者
  1、机关财务管理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办法,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。局机关财务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,各科室不得设“小金库”。
  2、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法规,按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,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财务状况。
  3、出差人员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,差旅费的报销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。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单位后五日内报销并归还借款。
  4、因公借款要经局长批准,履行借款手续,杜绝私人借款。
  5、接待来客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,要严格执行标准,控制陪餐人数。
  6、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购置,由局办公室编制计划,报局长批准后办理。物品的购置、入库、发放要建帐、由专人登记管理。
  7、机关电话拔打实行包干制。局领导及各科室每月话费不超过100元。超过限额者,由局领导或本科室自负。如因工作特殊情况超出者,需向局长报告,待批准后方可报销。传真机仅限于接、发传真和统计报表,严禁任何人使用该机拨打电话,拨打电话要言简意赅,不得拖泥带水,更不允许聊天。
  8、坚持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,消除不安全隐患,节约用水、用电;夏天空调温度应设定适度,严禁办公室无人不关空调,开着空调办公室无人。
  9、加强对下属企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、服务、监督和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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