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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汾市外事旅游局机要保密制度

发布日期:07-09-13 16:16:31  您是本文的第位读者
  1、全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,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。
  2、借阅机要文件、资料,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阅读范围,办理借阅手续,及时退还,不积压、不外传、不过夜。
  3、不随意扩大上级文件和上级会议的传达范围。不向家属、子女、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谈论有关党和国家的秘密,不准在私人信件、电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。
  4、不准将机要文件、资料带回家中,不准随身携带机要文件、资料、保密笔记本参观、探亲、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,如有丢失机要文件者,视情节给予处理。
  5、办公室不准留宿他人,办公室钥匙不得随意交给家属、子女和亲友。
  6、局长办公会议纪录和其它有关秘密内容的文稿,函件要确定专人保管、及时存档。
  7、要建立收文、发文、借阅、销毁文件登记簿,收发文件要详细登记,逐件核对,认真清点,严格履行手续。
  8、机要文件、资料必须按规定通过机要渠道传递,不得用普通邮政投寄。外发秘密文件、资料,必须加盖密封章。
  9、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,既要适应对外交往的要求,又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。
  10、机要文秘人员调动时,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,要将自已经手的文件核对清楚,如数交给新接替的同志。
  11、文印人员必须将废纸、残件及时销毁,不准交予他人和私自带出文印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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