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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汾市外事旅游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|
| 发布日期:07-09-13 16:17:48 您是本文的第位读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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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,是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,保持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措施,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客观需要。
一、党组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,由党组书记主持,全体成员参加,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、市纪检委的同志列席,必要时可邀请本局内的一些同志参加。
二、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记录,会后,要将会议召开情况及有关材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。
三、每次民主生活会要确定1――2个专题进行讨论,党组成员要认真准备好发言提纲。
四、民主生活会要将思想教育放在首位,要本着团结同志,帮助同志的目的,踊跃发言,开展好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,自我批评要敢于剖析、触及灵魂;批评同志要善意、客观,一针见血,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开诚布公、团结教育的目的。
五、要做好会议内容的保密,不得向未参会人员谈论、泄露会议内容。做到会上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,会下不谈论、不泄露、不乱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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